生命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科学系生态学专业教学计划
一、培养目标
要求学生掌握生态学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生态学的理论体系,掌握生态学室内与野外研究方法,学习生态学研究工作中的数据处理技术,了解国家与自治区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初步掌握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与技术。从事关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教学及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也可继续深造,攻读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学制:
1.四年学制,修完学分后可以参加论文答辩。
2.在第二学年以后实行大小学期制,大学期为19周,小学期为7周。大学期仍按照正常的教学计划进行,小学期主要安排前沿讲座、大实验、生产实习、综合实习、学年论文、创新论文等教学内容。
三、学位:
理学学士
四、课程类别及学分比例
准予毕业总学分:160学分。
1.必修课124学分,占毕业总学分77.5%;
其中:通识教育必修课44学分;
理科基础必修课29学分;
学科专业类必修课33学分;
专业必修课18学分;
2.选修课25学分;其中:通识教育选修课8学分;专业选修课17分。
3.实习和毕业论文11学分。其中分类实习1学分,专业实习2学分,学年论文2学分,毕业论文6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