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引导本科学生自觉培养实践创新能力、重视全面素质的提高,使在学术科研、实践创新、思想品质、文化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有更多的深造机会。根据《内蒙古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特制定推荐2008年免试研究生条件细则。
一.取得免试资格的必要条件
1.符合学校规定的免试生基本条件。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公示结束时,需向学院递交推免研究生的书面申请。
3.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年级前35%(基地班75%)以内。
4.按照三年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与鼓励加分(学分绩点)之和分专业(或基地班)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选拔。鼓励加分标准详见附件《内蒙古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鼓励加分暂行规定》【另见生命科学学院(2007)2号】。
5.同等条件下(学分绩点在0.1以内),通过“CET6”者优先,参加并完成本科生创新基金项目者优先。
二.附
则
本方法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
200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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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07)2号】
生命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鼓励加分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以及第二课堂活动,构建大学生实践创新平台,营造和丰富校园科技文化氛围,多方面、多途径拓展大学生的综合知识,培养大学生自主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实践动手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造就21世纪“知识、能力、素质”三者协调发展的具有创新与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学院根据《生命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要求,对大学生参加以下活动并获奖者分别给予鼓励加分(绩点),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免试推荐研究生加分范围
加分范围由学科竞赛、学术论文、专利三部分组成。
二.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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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获奖等级
|
加分标准(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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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 |
国家二等奖以上 |
团队前三名分别加0.4,
后序依次加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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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赛加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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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等奖、自治区一等奖 |
团队前三名分别加0.3,
后序依次加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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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赛加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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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二等奖、学校一等奖 |
团队前三名分别加0.2,
后序依次加0.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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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赛加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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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参赛奖、学校二等奖 |
团队前三名分别加0.06,
后序依次加0.04、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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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赛加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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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 |
发表专业学术论文(SCI收录期刊论文) |
第一作者加0.8 |
|
发表专业学术论文(EI收录期刊论文) |
第一作者加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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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或录用专业学术论文(一级或A类杂志,SCI、EI收录的会议论文) |
第一作者加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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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或录用专业学术论文(二级或B类杂志) |
第一作者加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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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或录用专业学术论文(三级或C类杂志) |
第一作者加0.3 |
|
发表或录用专业学术论文(四级或D类杂志) |
第一作者加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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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利 |
授权发明专利 |
第一发明人加0.6 |
|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
第一发明人加0.3 |
*特别说明:学术论文和专利均要求第一署名单位是内蒙古大学。
三.加分核实及说明
1.同年同一竞赛项目,多次参赛获奖者,只计其中最高奖项。
2.同部分累计加分最高标准规定:学科竞赛加分总额不超过0.6;学术论文加分总额不超过0.6(SCI收录期刊论文除外);专利加分总额不超过0.6。
3.申报时需提交“生命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鼓励加分绩点申报表”。
4.此规定从2008年起执行。规定由学院教务科研科负责解释。
附件:生命科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鼓励加分绩点申报表
生命科学学院
200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