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院长职责
1、协助院长做好学院的各项行政工作。
2、参与制定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
3、参与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工作。
4、参与成人教育教务管理和学籍管理工作。
5、负责实施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检查和评估。
6、参与制定管理规章和人员考核聘任工作。
7、组织毕业审定和学生就业推荐工作。
8、分管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9、负责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审定及教材管理。
10、完成校、院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