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奈伦小区内大住户办理房产证的通知

 

    经学校多方努力,积极协调,奈伦房地产公司友好配合,现着手为居住在奈伦望兴园小区和南苑奈伦小区的教职工办理房产证的准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教职工务于2005年11月14日—17日,持身份证复印件两份(A4纸)到内大后勤处填表并签字,请广大教职工相互转告。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的,学校将无法为个别教职工补办。
    二、需要交纳购房契税、维修基金、工本费等费用。购房契税按购房款总价的3%计算(按房产局规定,购房款总价按每平方米960元(南苑)--1080元(望兴园)计算),具体标准依据建房合同签订时间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费用按房产局标准收取。
    三、现不在职的原学校教职工按成本价补齐房款后可办理房产证。成本单价为:每平方米960元(南苑)--1080元(望兴园)。
    四、由于各种原因未交清房款的教职工,在办证前按相关标准补齐房款。
    以上两小区房产证能够着手办理,是学校经过长时间艰难协调的结果,望大家珍惜机会,按要求积极配合学校,争取尽早办理完毕。但由于房屋性质及诸多历史因素,房产证办理仍面临诸多问题,学校将尽最大努力完成此项工作,若遇无法克服困难,也希望广大教职工能够谅解。
    咨询电话:4993100

    另请注意:凡11月15日上午十点以前填表的教职工,请速到后勤处补填《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