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科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建设方针,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管理,降低造价,缩短工期。
二.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编制学校基本建设及维修计划,计划批复后组织实施。
三.对各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工程监理制度,真正以质量第一为宗旨。
四. 搞好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做好各项工程立项、经费预算、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工作。
五.积极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协同其他科室及集团各分公司完成各项工作。
六.按国家颁发的《工程合同、工程监理示范文本》的要求签订工程合同及工程监理各同。
七. 按《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规定》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八.做好基建项目资料的归档工作,以及全校基建工程资料的微机录入工作,并将竣工项目的有关资料按时交给学校档案室。
九. 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审核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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