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奈伦小区住户收取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需费用的通知
 

 

     经学校后勤处与呼市房管局、税务局积极协调,奈伦小区住户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通过不懈努力,税务局同意减免部分契税。请相关教职工于2005年12月20日—21日到行政楼一楼114房间缴纳所需费用,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一、 契税:购房款总价的3%(望兴园小区9、10号楼 为0.75%)。 其中,购房款总价按每平方米1080元(或960元)计算。
    二、 印花税:购房款总价的0.03%。
    三、 维修基金:按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收取18元。
    四、 交易费:按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收取3元
    五、 登记费:每户80元。
    六、 材料费:每户15元。
    七、 房本费:每户5元。

   咨询电话:4993100(后勤处)
             4993214(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