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校区建设历程回顾(五)
十、我校新校区委托建设模式获建设厅批准
为解决新校区建设资金的短缺问题,也为了保证优质、高效、低耗、按期、安全并文明地建好新校区,同时也为了控制超投资、超规模、超标准建设,经多方咨询,我校决定以委托专业项目管理公司进行融资及全过程管理的模式进行新校区项目建设。2006年5月18日,自治区建设厅下发《关于同意内蒙古大学新校区教学区采用项目管理方式进行建设的批复》(内建工函186号),批准我校新校区的委托建设模式。
这种委托建设模式有利于被委托单位利用其专业优势,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组织实施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工作。
十一、与东达房地产公司签订新校区委托建设合同
2006年5月31日,我校与内蒙古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内蒙古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委托建设合同》,将我校新校区一期工程委托东达房地产公司建设。
内蒙古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委托建设合同从起草到签订历时两个多月,共组织召开商谈会十余次。按照学校提出的尊重现实、尊重双方利益,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结合的原则,经过七稿修改,最终签订了合同,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学校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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