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内蒙古大学本级职工医疗保险证历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保中心关于布置2006年本级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证历验证工作的要求,内蒙古大学本级参保职工需要按单位集体上交基本医疗保险证历,由医保中心进行审核验证。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验证的范围

自治区本级参保的在职退休人员的医保证历

二、证历收取、上交的时间及地点

1、收取时间

各院系、各部门收到此通知后,于2006313日至327收齐本单位的医保证历审验费(每本3元)和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2、上交时间及地点

各院系、各部门于2006327日至330将本单位的医保证历及其名单、审验费和彩照一并交到后勤处行政科

三、此项工作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200651日后未经验证的医保证历将不能使用。未经审核验证的参保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各定点医院不予结算,医保中心不予报销。所以,请各院系、各部门的领导充分重视、积极配合,并指定专人负责,以便顺利完成此次审验工作。

联系电话:  4993100

 

内大后勤处

内蒙古大学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

                            20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