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大教发 [2008]62 号
关于 2008 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 2008 年春季学期定于 2008 年 7 月 13 日 结束。现将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教学工作安排
(一) 结课与 考试
1 .各年级于
2 .《大学外语》定于
3 .交通学院本科生期末考试与校本部同时进行,其中通识教育必修课由开课学院统一安排,交通学院提供考试地点及所需监考教师,专业课考试由学院自行安排。
4 .考试分三个时段进行,上午开考时间为 9 : 00 ,下午开考时间为 3 : 00 ,晚上开考时间为 19 : 00 。考试时长由 制卷教师 确定(原则上不得少于 120 分钟),并在试卷上标注。
5 .双学士学位专业结课时间按教学计划进行,下学期开学第二周考试。通识教育选修课考试安排在
(二)期末考试期间,学校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和巡视检查组。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期末考务工作,研究解决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巡视检查组负责检查各学院(部)考务工作的组织安排及考风考纪情况,对违纪学生和教师及时汇报学校考试领导小组。各学院(部)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本院学生考试工作。凡是本院学生参加考试的学院(部)领导小组须有成员在办公室值班。
(三)各学院(部)在编排考试日程时,必须考虑学生重修因素,应将学生重修课和初修课考试安排在不同的时间,确保学生参加重修课考试。各学院(部)教务办公室按照教务处发放的《考试日程表》格式将本院考试日程录入微机,将 U 盘(或 发邮件至 ndwangyu @ imu.edu.cn )和本学院(部)考试领导小组名单、巡视及值班安排于 2008 年 6 月 6 日前 报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据此编制印发《内蒙古大学 2008 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日程表》。考试日程表排定之后,不得更改,各年级的考试应严格按照排定的时间进行。擅自提前或推后考试,考试成绩无效。
(四)试题命制与管理
公共必修课及两个教学班以上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必须根据教学大纲统一命题,其它课程由课程组或主考教师依据教学大纲命题。考试命题须报学院分管领导或系主任负责审定。各学院教学院长对本学院考试命题进行严格审定,对命题质量负责。每门 课必须 拟定 A 、 B 两套试题。教师 在制卷时 ,要按照《内蒙古大学试(答)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用计算机打印。试卷经命题教师校对、系主任签字密封后于考试 10 日前送教务处印制,过期不予接受,责任自负; 无系主任 签字的试卷或只有一套试卷,教务科不予接受。试卷由教务处文印室印制。试卷的 送取及保存 由学院指定专人负责。
教师在命题时同时制定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一式两份,交学院教务办公室一份,留存一份。 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请勿封入试题袋。
(五)考试组织
专业课考试,主楼、综合楼、 研 楼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院系负责提供监考人员( 40 人以下考场,安排 2 人监考; 41 人— 82 人考场,安排 3 人监考, 82 人以上的考场,监考不少于 4 人), 蒙学楼考场 由蒙学院负责安排。公共课考场由开课单位安排,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提供监考人员。 学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拉开座位,持学生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无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
期末考试期间各学院(部)要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学校有关考 务 文件,严格执行《内蒙古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内蒙古大学本科考试工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六)重修与缓考
1 .实行学分制的本科生,考试未及格,不再进行补考,随下一年级重修考试(详见《内蒙古大学重修课程实施办法》)。
2 .因故需缓考的学生(含双学位考试),要填写《内蒙古大学缓考申请单》,分管院长签署意见, 于缓考 课程考试前报教务科。因考试当天突发事件不能参加考试的,要由学院教务办公室代为填写缓考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七)评卷和成绩登报
各学院应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教师应按《评卷人员守则》,对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认真、公正地评阅每份试卷,按照《内蒙古大学试(答)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对得分情况进行标记,并对学生学习课程情况和课程成绩进行简要综合分析,填写《课程成绩分析单》。
1 .课程考试结束一周内,评卷教师将试(答)卷、《课程成绩登记单》和《课程成绩分析单》交学院(部)教务办公室。
2 .学院要组织评卷教师对答卷评阅情况、分数计算情况及成绩登记情况进行复查,发现错误及时修改,并由系主任及评卷教师在修改处签字。
3 .各学院(部)教务秘书须在全校考试结束两周内完成课程综合成绩的录入工作。成绩录入后,要认真核对,对错漏情况及时予以修正。两周后,教务管理系统关闭成绩录入界面,各学院打印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单,经录入人、审核人、评卷教师签字后报教务处。全校考试结束两周后还未录入成绩的课程,须写出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批准进行补录。
4 .答卷由学院教务办公室整理装订后按照规定归档保存。下学期开学后,学校教学督导组将对各学院的试卷、答卷等进行检查。
二、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按照学校总体安排, 2008 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在 5 月 26 日 — 6 月 8 日 期间进行,无高考评卷任务的学院可适当推后,但不得晚于 6 月 22 日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对全院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内蒙古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进行。各学院务必将答辩时间安排(含双学位)和答辩小组成员名单于 5 月 29 日前 报教务处和督导组,督导组将对答辩情况进行检查,教务处也将派人随机听取本科生的答辩过程。答辩小组成员 3 — 5 人,答辩时间每人控制在 30 分钟左右。
望各学院(教学部)根据以上安排做好期末教学工作。
2008 年夏季、秋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另行通知。
教务处
附:
1. 提交教务处材料清单及时间要求
2. 期末考试安排电子表格示例
附件 1
报教务 科材料 清单及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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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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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考试日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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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院考试领导小组名单、值班(巡视)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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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试卷送 取人员 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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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材选用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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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各学院(部):
期末考试安排的电子版格式按照下面的表格样式,望各学院教务办给予配合,谢谢合作。
例如:
时间: 2008 年 7 月 1 日 (周二)上午 9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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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
年级、专业 |
人数 |
考试课程 |
考试地点 |
监考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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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 |
04 社会公作 |
36 人 |
行政法学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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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 年 7 月 2 日 (周三)下午 3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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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
年级、专业 |
人数 |
考试课程 |
考试地点 |
监考教师 |
|
民族学 |
04 社会公作 |
36 人 |
蒙古文学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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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瑜
电话: 499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