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4——2005年度本科生创新培养基金项目

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2004——2005年度本科生创新培养基金项目自20046月批准立项研究以来,各项目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大部分项目即将或已经完成预期的研究工作。为了做好本科生创新培养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与验收内容

    1. 验收依据:

1)《内蒙古大学本科生创新培养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内蒙古大学本科生创新培养基金实施细则》(内大发200372号)、《关于批准2004——2005年度本科生创新培养基金项目的通知》(内大发200444号)文件;

2)《内蒙古大学本科生创新培养基金申请书》。

2. 验收内容:根据项目的实施方案及项目目标,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研究方法的选择等进行科学性和先进性评价;项目的组织、管理、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价;项目研究成果的科学价值、应用前景及产生的效益综合评价等。

二、验收方式与要求

1. 验收工作采取学院具体组织验收和学校终审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主持项目的验收工作。各学院要制定规范的验收规程,验收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并提出详尽、科学、客观的验收意见,其中优秀率不得超过本学院项目总数的20%。

3. 各学院应对本学院学生承担项目完成情况做出综合评价和说明,提交验收总结报告。验收总结报告主要包括本学院学生主持项目的完成情况、产生的效果、验收结论以及对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的影响等。

三、验收的项目需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1. 项目主报告。主报告内容应包括:

1)项目研究的背景、思路、方法及解决的关键问题等情况;

2)项目研究主要成果简介;

3)项目完成情况的自我评价;

4)项目成果的科学价值、应用前景、效益等。

项目主报告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

2. 本科生创新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见附件)。结题验收登记表是用以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简明统计表,表格下载请在内大主页“教学科研”栏“教务管理”中下载。

3. 经过编目的成果原件。如论文、项目研究(设计)报告、项目实践报告等。

四、验收工作的时间安排

1. 各学院于10月8日—10月31日组织对本学院学生主持的项目进行验收,特殊情况需推迟结题验收的,应向教务处提交延迟验收的申请报告。

2. 各学院要在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将本学院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和各项目结题材料(一式两份并附软盘一张)汇总报教务处。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大学本科生创新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教务处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