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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关于国防生军政训练课程学分计算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国防生的专业水平和军事素质,缓解国防生的学习压力,经研究并报校领导批准,决定将国防生的《国防建设》、《军事法概论》、《军人心理学》、《革命军人思想品德修养》、《军事基本技能》、《军事思想》、《战争简史》、《军事高技术概述》等8门军政训练课,每门2学分,作为任选课记入国防生的总学分,以冲抵全校通识教育任选课的8学分和高等学校军事课的2学分(共10学分)。国防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8门任选课中的5门以上课程。授课和考试由选培办组织实施,上课时间安排在周六、周日和第三学期。选培办每学期将国防生军政训练课考试成绩报国防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学籍科。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所有国防生。 特此通知 内
蒙 古 大 学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内蒙古大学 教
务 处
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2004年5月24日
2004年5月24日 附:国防生军政训练课程学分表 附: 国防生军政训练课程学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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