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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大学第八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了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学校纪委在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师生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党章的规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履行职责,在维护党的纪律,突出教育职能,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认真做好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不正之风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大会充分肯定了纪律检查委员会九年来的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的建议,符合我校实际。
大会强调,今后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要建立健全制度,加大防治腐败工作力度;要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干部廉洁从政;要狠抓反腐败三项工作,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律检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大会要求新产生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不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努力开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学校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为完成第八次党代会所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实现我校建设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