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深入学习和理解总书记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我国反腐倡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高度出发,顺应广大干部群众的愿望,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我们学校党委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自2001年起学校每年都要召开全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贯彻传达上级精神,总结工作,安排部署纪检监察工作。今年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第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全国、全区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和其他领导的讲话,总结2005年工作,安排部署我校2006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一、2005年主要工作回顾
我校党委继续重视和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中心,切实做好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校党委及时将学习《实施纲要》作为学校中心组和处级干部培训班学习的重要内容,并且由校纪委负责同志深入部分学院、部门讲解《实施纲要》。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校党委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强调了反腐倡廉教育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重要内容,要贯穿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并长期开展下去。这是在“规定动作”以外,我校党委顺应形势发展要求,主动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体现了我校党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经过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和广大党员、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去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坚持把教育放在第一位,突出教育的基础作用。上半年召开了全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把中央和上级的反腐倡廉精神及时传达到各总支、各单位,并编印了有关学习教育资料;下半年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同时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党纪条规教育、示范和警示教育,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全校组织开展了《实施纲要》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知识竞答活动,共2342人参加。校纪委会同组织部组织党员干部500余人统一观看了反腐倡廉影片《暖秋》。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有关部门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向党员和教工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法学院等总支邀请校纪委负责人为全体党员作了题为《认真学习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专题报告。人文学院等党总支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集中学习了中央、自治区纪检监察会议精神和周济部长、教育厅领导在2005年全国、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会议上的讲话。全校大部分党总支都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教育。在全校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宣传教育活动,共组织集体观看治理教育乱收费警示片《碰不得的高压线》18场,观看人数1182人。校纪委继续加强了纪检网页建设,做到及时更新,及时宣传,发挥网络快捷、便利的优势,不断加强网络宣传工作,作用显著。
(二)以制度为保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上级新的要求和反腐倡廉形势发展,我校及时修订有关规章制度,修改或增加相关内容,使各项制度更加完善,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去年修订出台了《中共内蒙古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规定》,在原有《六项规定》基础上,明确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各项职责,增加了领导干部“六不准”要求;修订了《内蒙古大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增加了关于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述职述廉的有关规定;修订了《内蒙古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增加了招生信息社会公示制度;制定出台了《内蒙古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的学籍管理、违纪处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突出程序性,切实保障和维护学生的基本权利。各学院都坚持和不断完善院务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学术(学位)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议等民主决策、共商大计的工作机制;大多数学院形成了每年向教职工公布收支,奖贷助学金、发展党员、保送研究生排名公示,进人考核、面试、试讲等监督制度。
(三)继续加强监督,把监督落到实处。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要求,为加强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的监督,防止出现奢侈浪费和赌博行为,校纪委印发了《关于春节期间制止奢侈浪费和严禁赌博的通知》(内大党纪发[2005]1号),明确了针对不同情节的处理办法和责任制的追究办法。全校上下,令行禁止,未发现有严重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校纪委与组织部加强对处级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全校民主生活会开得非常成功。学校实行了“阳光招生”,招生录取实行“六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对博士、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研究生论文盲审抽签、外语等级考试、自考评卷、高考、自考、成人考试巡视评估等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群众举报,在校内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进行了防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对会议网络中心等建筑工程和仪器设备采购继续实行招投标,由学校纪委、资产办等进行监督。在去年教学科研设备采购中,招标节约资金250余万元。加强审计监督,完成了对学校“十五”“211工程”总金额9868.50万元的中期审计,对内蒙古旭日生物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学院及其附属单位网络中心、呼和浩特市智能软件开发公司、奥都集团、MBA教育中心等单位财务收支和财务预决算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和正在审计。学校监察审计处因工作业绩突出,被授予为全区内部审计先进单位。
(四)认真对待信访举报,及时调查处理有关问题。去年校纪委共接到群众举报30多件,全部认真进行了调查处理。学校党政领导、有关部门也认真接待处理了一些群众信访举报。通过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促进了工作,稳定了大局。例如,上半年对有关勤工助学金发放问题进行查处后,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采取了以银行卡发放的方式,避免人为过手,堵塞了工作漏洞,取得了较好效果。去年还根据举报,对部分人员受骗在我校跟读的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该案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我们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案件的定性起了关键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学校声誉。
(五)继续推进校务公开,使校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去年四月,学校召开了第五次教代会暨第八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们认真听取并审议了校长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三个规划及各项决议,收到提案159件,立案142件,已经落实和处理96件,还有46件正在处理当中。通过教代会这种民主形式,给教职工代表提供了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监督的渠道。年底,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和近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2001年颁布的《内蒙古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实施意见》内容更加丰富,要求更加明确,对今后我校开展校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指导意见。学校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更加重视校务公开工作,学院还普遍开展了院务公开,实行重大事项经集体研究决定,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示、公开、通报等制度。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也是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高度关注的社会热点。我校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坚决实行了“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服务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投诉举报公开。
2005年我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有的单位和部门对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学习贯彻不深入;有的同志,甚至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我们对一些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还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在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重点部位尚未完全做到全程监督;此外,近两年一些损害学校利益和声誉的事情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各单位各部门都应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领导,加强教育,加强监督,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二、200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6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全国、全区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党委领导下,按照党章要求,全面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维护好党的纪律,努力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都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及上级有关文件,深刻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抓好当前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的六个着力点和大力防治腐败力度需要着力解决的六个问题;明确全面履行党章职责的具体要求;正确认识反腐倡廉斗争形势和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与要求。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精神与部署。增强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要求,切实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并要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通过学习领导同志的讲话和工作报告,要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要以总书记强调的“五个决不允许”及中纪委《关于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
(二)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学校特点,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我校具有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和清廉的环境,我们要继续坚持教育预防为主的观念不动摇。充分发挥教育在防治腐败中的基础作用,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思想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在2006年要继续坚持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作法:1.坚持从2001年开始实行的每年上半年召开全校纪检监察会议,及时传达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和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的作法;2.坚持从2000年开始实行的,凡属中央和上级党委作出的有关反腐倡廉的重要决策、重大决定以及制定颁布的重要法规都要及时传达或汇编成册,以及订阅有关资料,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提供学习材料的作法;3.坚持把学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党委宣传教育总体工作中,学校纪委和党委有关职能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利用中心组学习、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组织专题讲座、开展网络宣传、建设纪委专题网页、在校刊上开辟学习专栏以及开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进行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多项内容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宣传的作法,逐步形成“大宣教格局”,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合力;4.坚持从2001年开始实行的纪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专项督促检查的作法,逐步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监督检查制度。此外,今年各总支、直属支部要以学习党章为重点内容,保证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提高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更加深入。
(三)要抓紧落实有关制度,制定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加快制度体系建设。把一切有利于思想教育、权力制衡、防范监控的办法,都纳入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自治区和教育部对《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意见,抓紧制定我校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及自治区教育纪工委的要求。构建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框架,指导今后两到三年的工作。要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规定,从今年起要建立起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制度,校纪委与组织部门要认真部署和监督此项工作。同时要把中央关于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新规定与我校的谈话制度结合起来,把中央精神落到实处。
(四)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学校发展建设保驾护航。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长田淑兰同志在部署2006年工作任务时强调,要“重点要查办学校基建工程建设、学生用品购销、教材出版、图书药品采购等工作中给予或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案件,查处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案件,查处招生、考试、收费中徇私舞弊、严重损害教育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案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责。我们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对因违纪违法而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干扰教学科研工作、妨害发展建设大局者,任何时候都要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五)坚持发扬党内民主,继续推行校务公开。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关键,也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途径。今年要组织党员干部全面学习党章,学习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有关内容。要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招生资格和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确保招生的公平、公正。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擅自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干部任用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继续实行公示制度,以公开的形式,加强群众监督,防止“带病上岗”。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教材图书回扣的统一管理工作,在征求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出台有关管理制度。
(六)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要重视审计结果的落实和审计成果利用的督查工作,切实发挥审计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中的作用。要逐步扩大审计范围,特别是从未审计或长期未审计的单位,做到不留死角。要加大事前、事中审计力度,杜绝和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部门要认真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避免拖延、敷衍等行为。
(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教职工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学校纪律检查部门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开展工作。要根据党委的部署要求和实际情况,研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部门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领导干部应真正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履行职责,以实际行动带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各级领导同志,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不但要抓好业务工作,还要带好队伍,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按照周济部长的讲话要求,做到“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八)进一步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要求做好纪检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各级党委务必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坚决支持纪律检查机关依照党章开展工作,始终做他们的坚强后盾。要高度重视纪律检查干部队伍建设,在政治上信任重用他们,在工作上支持帮助他们,在生活上关心爱护他们,为这支队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吴官正同志在工作报告中也提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训、轮岗、交流和调整力度,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我们要认真落实领导讲话要求,重视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特别要解决好校纪委委员会人员配备及实际工作开展问题,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总书记又进一步指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担负维护党的纪律、实行党内监督重任的专门机关。”“党章明确规定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主要任务就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遵守党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查处各种违反党章的行为,为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继续作出积极努力。”“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正确处理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正确处理抓好重点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能的关系,正确处理履行自身职责和发挥好其他部门作用的关系,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有效预防腐败,既要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又要重视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开展纪律检查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是总书记对纪检工作提出的要求和期望,学校纪检监察干部和各总支、各单位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一定要按照要求做好工作。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作风,自觉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
同志们,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紧紧围绕学校教学科研中心,服务发展建设大局,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求真务实,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工作新成效,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