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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心多功能室管理暂行规定
多功能室是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开会、接待和离退休教职工参加学习、聊天谈心的场所,为提高多功能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1.
多功能室只限我校离退休教职工和经批准的人员活动,儿童禁止能室不设器具类活动项目。
2.
多功能室不设器具类活动项目。
3.
进入多功能活动室人员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
室内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活动人员应自觉爱护和保持公共卫生。
5.
多功能室开放日期为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周日下午。
开放时间为:夏季上午 8: 00-11:30
冬季上午
8:00-11:30
下午14: 30-18:00
下午14: 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