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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2007年度项目的通知

文科各学院中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度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申报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度项目的通知》(内党宣字〔2007〕43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和《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主要设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选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等四大别。
  二、《课题指南》)中所列20个条目,是今年应用对策性研究项目的申报重点,申报者要在《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方向和范围内可自行拟定申报题目。应用对策性研究项目在拟题和课题设计上要注重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注重要为自治区党政部门决策服务的能力。
  三、2007年度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为:基础性研究为专著和系列论文(论文不少于5篇);应用对策性研究为研究报告(要求在5万字以上)。且要求专著类30个月、研究报告和系列论文18个月之内完成,故申报者必须注意项目拟完成时间。
 四、申报青年项目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申请自筹经费项目,须有出资单位的经费资助证明。
  五、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未结项及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07年度项目。
  六、《申请书》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一栏是指学校意见,申请者送交《申请书》时另纸或直接打上“意见”,以便学校签署意见时参考。
 七、项目申报所需的相关材料《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请从内蒙古社科规划网(网址:http://www.nmgskghb.com.cn)查阅下载。
  八、各申报单位务于8月20前将填写好的《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7份(A3纸双面印制)连同电子版和评审费(100元)送交社会科学处
        联 系 人:齐海春
        联系电话:4995040
        办公地点:旧研究生楼120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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