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下午,学校召开干部大会,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张利平、达胡白乙拉同志的任职决定。经自治区党委批准,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利平同志任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驻内蒙古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达胡白乙拉同志任内蒙古大学党委委员,提名任内蒙古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会议现场 (文字、编辑:李文娟 摄影:刘阳 审核:王丽 刘雪峰 ) 上一条:我校召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可持续发展暨实验教学能力建设研讨会 下一条:我校召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可持续发展暨实验教学能力建设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