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大要闻

十届党委第二轮巡察完成进驻

经学校党委批准,内蒙古大学十届党委第二轮巡察对蒙古学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图书与信息技术部四家单位的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截至6月9日,学校党委2个巡察组已全部进驻上述单位并召开动员会。

本轮巡察将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动员会上,各组组长通报了巡察任务和总体安排,被巡察党组织书记作了表态发言,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利平同志对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

张利平同志阐述了巡察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上来;要求巡察组要落实学校党委要求,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发挥巡察“探照灯”和“显微镜”作用;要求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强化责任担当,同向发力,确保本轮巡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本轮巡察为期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专门的联系电话、联系信箱等,并在被巡察单位网站巡察公告内公布,用于受理来信来访来电。根据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党员干部的问题,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11日。欢迎广大师生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请按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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