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教职工自行纳税申报的补充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方便年所得12万元以上教职工网上自行办理纳税申报,财务处决定限期为教职工去地税局统一领取个人办税平台注册码,请各部门、各单位下载《领取注册码登记表》,认真准确地填写符合申报条件的纳税人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填写手机号码),书写字迹不得潦草,并由申报人亲笔签名确认。登记表中的教职工需每人提供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正面空白处写上申报人的手机号码。填写好的《领取注册码登记表》务必由各部门、各学院于本周四下午下班前统一交到财务处109室贺老师处(电话:4994142),过期不候。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对于在内蒙古大学取得的收入,各位老师可以通过登陆“内蒙古大学财务处主页”——通过输入账号及密码、验证码进行登陆(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或“123”)——登陆后点击左上角“薪酬查询”——“个人薪酬信息”——“年所得12万以上申报”——选择年份“2016年”——点击“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支持打印”按钮——查看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情况。

  附件1:领取注册码登记表.xlsx

内蒙古大学财务处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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