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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乌云毕力格家庭为自治区 五好家庭候选家庭的公示

关于推荐乌云毕力格家庭为自治区

五好家庭候选家庭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教育工委《关于做好自治区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具体推荐条件要求,内蒙古大学工会组织进行了我校自治区五好家庭的推荐工作。经基层组织推荐,学校党委研究,同意推荐我校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乌云毕力格家庭作为自治区五好家庭候选家庭。现就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基本情况

乌云毕力格,男,蒙古族,1970年3月出生,内蒙古兴安盟人,中共党员,副教授。

(二)简要事迹

乌云毕力格夫妻生育有两个孩子,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孝顺父母,家庭和睦,热心公益。

乌云毕力格老师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推进“学而用之、用而思之”,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主动关心、帮助学生,至今为200多名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帮助,赢得学生的认可和尊敬。2020年实际承担了一个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孤儿大学生抚养任务,给予这个学生家庭的温暖,帮助解决其心理、学业和生活问题。该学生于2023年顺利完成学业并出国留学深造。

对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乌云毕力格及家人竭尽所能,无私关爱,帮助学生走出困境、树立生活信心,难能可贵,反映了新时代的家庭美德。

二、公示时间及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19日,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全校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校工会联系,联系电话:4992289。